为了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9月12日,成都市佛教协会召开了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市佛协副会长大恩、意寂、果芳、祖道,秘书长张蓉生、副秘书长普华、宏开、照心、郭敏、蔡正文参加了会议,市佛教协会全体工作人员列席。会议由副会长意寂法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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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上,各位法师表示《条例》修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关心和重视,标志着宗教法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是全国宗教界人士期待已久的一件大事。
副会长意寂法师发言
副会长意寂法师说:新修订的《条例》针对涉及宗教界切身利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宗教团体、院校、场所及教职人员等相关宗教工作关键环节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副会长大恩法师发言
副会长大恩法师说:《条例》针对新形势下宗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新修订的,我们要学习好、落实好、贯彻好《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副会长果芳法师发言
副会长果芳法师说:新修订的《条例》切实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副会长祖道法师发言
副会长祖道法师说:新修订的《条例》对解决当下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有了指导性方向,对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和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起到更加重要和基础性的作用。
副秘书长普华法师发言
副秘书长普华法师说:新修订《条例》的公布进一步提升了对宗教界、佛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同时要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好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副秘书长宏开法师发言
副秘书长宏开法师说:新修订《条例》的公布,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佛教教职人员在今后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作为教职人员也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好、贯彻好《条例》的相关规定。
副秘书长照心法师发言
副秘书长照心法师说:新修订的《条例》更加详细、更加全面,为佛教界做好“去商业化”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依据,有效保护佛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秘书长张蓉生发言
秘书长张蓉生表示新修订的《条例》落实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宗教领域在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关系作出了法治化规定,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具有操作性、指导性、针对性,使宗教界更加有法可依;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宗教理论思想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对于我们提高宗教的法治化水平,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奠定了基础。成都市佛教界拥护、欢迎和支持新修订的《条例》公布,市佛协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各种形式宣传新条例,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会,带领全市佛教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并根据《条例》的精神和相关规定,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成都市佛教界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我市佛教界法治化水平,依法开展佛教工作,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
会议现场
宗性会长通过书面形式表示新修订的《条例》是进一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具体举措。《条例》对部分突出的问题都做出了规定,是宗教界、佛教界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他要求成都市佛教界要积极、认真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条例》,在今后的活动开展中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可循。
成都市佛教界全体教职人员将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和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佛教教制建设,完善佛教界的自律管理,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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